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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团联经济仲裁协调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3904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经团联仲裁中心是上海仲裁委员会驻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仲裁中心,它主要为上海市经团联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企业)搭好平台,架好桥梁,依法为“协会会员企业”裁判经济纠纷提供指导、帮助和仲裁服务。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上海市经团联成立“上海市经团联经济仲裁协调工作委员会”,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对经团联仲裁中心的年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年度工作总体要求,确保经团联仲裁中心的工作有计划、有立意、可操作、有总结、有检查;

2、经团联仲裁中心在上海市经团联经济仲裁协调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指导下进行工作,并积极主动地在“协会会员企业”中推行仲裁制度,履行好仲裁管理和仲裁服务职能;

3、重视和切实抓好经团联仲裁中心的自身队伍建设,督促仲裁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观念、廉洁的品质和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依法、公正办理,切实为“协会会员企业”依法提供仲裁服务;

4、支持经团联仲裁中心工作班子在“协会会员企业”中建立有利于开展经济仲裁工作的网络组织,并通过经常性的联络工作积极开展仲裁推介工作;

5、支持经团联仲裁中心工作班子组织开展仲裁服务人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仲裁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6、支持和督促经团联仲裁中心工作班子负责做好仲裁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的管理工作,为“协会会员企业”提供良好的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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