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的通知
按照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文中关于《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作为保留项目的规定,为推进上海产业发展,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国际人才高地。大力培养和树立产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领军人物对上海二三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创造产业领军人物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简称“市经团联”)和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商联会”)以及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简称“市企联”)决定在2005年开展的“第一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基础上,开展“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提出的目标、要求,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培育和树立在“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和水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努力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家领军人物,以此引领产业转型创新,在上海实现“四个率先”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二、评选目的
通过组织领军人物的评选,弘扬领军人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树立起上海先进制造业和商业领军人物的品牌形象;形成推进领军人才培育和不断造就领军人才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领军人物的培育、发展、服务、管理机制。
三、基本条件
此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不收费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为主要经营者提出申报,并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如没有参加行业组织的,可直接向主办单位自荐):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含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或商业(含零售业、批发业、仓储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中均名列前茅;
2.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
3.被推荐人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带领企业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
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评选标准另行制定,详见附件一)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各相关行业协会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推荐(一个行业领域最多推荐一名),并将《“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请从网站www.sfeo.org上下载)于7月15日前交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工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经团联,商业领军人物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商联会)。
2.初审
办公室在收到行业协会上报的《申报与推荐表》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在初审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评审
由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提出入选名单。评选委员会由有关委办、行业协会和专家组成。
4.公示
办公室及时将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的入选名单,在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5.审定
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办公室公示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最终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名单交办公室予以公布当选。
6.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网站和上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介绍。
7.奖励
评选委员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颁奖。
五、评选时间和名额
1.时间跨度
2011年评选时间为6月-12月底。
? 2.评选名额
工业领军人物15名(上限)、商业领军人物10名(上限)。(第一届评选产生的上海工业商业领军人物,本届不再重新评选。)
3.时间节点
申报推荐时间:7月15日前
初审和评审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公示时间:8月30日-9月14日
审定时间:9月15日-9月30日
宣传和表彰时间:10月1日-12月底
六、组织构架
1.支持单位(拟)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主办单位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3.评选委员会
由政府相关委办、团体、市经团联、市商联会、市企联及有关专家组成。(名单另定)
4.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由市工经联、市商联会、上海企联及相关协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名单另定)。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上海市工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上海市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标准
“第二届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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