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
根据市市社团管理局《2011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沪社综﹝2011﹞1号)关于“全面开展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的要求要求精神,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评估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在总结去年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市经团联继续受市社团局委托开展今年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5年6月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
二、评估范围
凡依法经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满二年以上(含二年),市经信委系统的行业协会未参加过评估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申请(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社团年检的;
2、上年度社团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市评估委员会认为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止。
四、报名范围
业务主管单位属市经信委管理的行业协会,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市经团联经团部提出报名申请。(非市经信委系统的行业协会,可直接向市社团局社团管理处提出报名申请)
五、联系方式
市经团联经团部(江西中路181号106室,电话:63292931、传真:63292831);
联系人:孟轶峰(13918831059)。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201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