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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复工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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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协会、企业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纷纷出台延迟复工等管控措施,导致众多企业面临巨大经济损失及生存压力。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相关行业和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但企业对“一人患病,全企隔离”的顾虑仍然较多,复工后因员工感染新冠肺炎导致停工停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仍旧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复工复产的积极性。

为加强保险保障,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理事单位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力求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特别推出“中小企业复工综合保险保障计划”。此计划针对各类中小企业复工后有可能因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以及由此导致的企业在封闭隔离期的员工工资、隔离救助费用支出和企业收益损失,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减少复工顾虑,轻装上阵、共克时艰。

联系人:江泰保险经纪  周挺经理

电话:18121297702 / 13311887080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2020226

 


中小企业复工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 针对复工复产中小企业疫情防控风险设计的专属保?产品,为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

• 解除企业一人患病、全企隔离的顾虑并对经济损失通过保险方式得到补偿;

一基础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企业复工复产,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企业因此而额外支出的直接费用损失补偿

员工身故/残疾赔偿赔偿金

企业复工后有员工首次确诊罹患新冠肺炎导致死亡或残疾

其他工伤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

紧急救助保障

企业复工后有员工首次确诊罹患新冠肺炎,导致其余员工全部被隔离,由此产生的需企业支付的餐饮、住宿、生活服务等紧急救助费用

二可选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企业复工复产,因营业场所发现确诊病例导致封闭期间的毛利润损失补偿

停工期间误工费

企业复工后有员工首次确诊罹患新冠肺炎,导致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停工,在此期间仍需支付的员工工资,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保险期限延长

基础保障及停工期间误工费的保险期限由原90天延长为180

营业中断毛利润损失

复工后正常生产营业时,在等待期(保险起期开始后7天)后因营业场所首次发现感染甲类、乙类传染病(含新冠)确诊病例而被政府相关部门强制要求封闭或隔离期间产生的毛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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